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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2011年)


  王胜俊院长在2010年度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有新作为,“要着力解决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问题,适时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切实改变目前大量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严重影响执行秩序和效果的现状,进一步巩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成果,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011年度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开展本次专项活动,旨在通过制定、落实相关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建立相关配套措施,以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完善为着力点,以追查被执行人财产为手段,以严厉打击拒执罪犯罪活动为国家强制力后盾,力求最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维护法律尊严,改善执行环境,建立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氛围,推动执行工作长远健康发展。

  二、活动安排

  本次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共计安排一年时间,划分为四个阶段,循序渐进,逐步推动,突出重点。具体部署如下:

  第一阶段:宣传舆论先行

  收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以及执行法院采取有力措施破解规避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系列报导,形成舆论声势,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重视,营造全社会支持法院治理规避执行行为的良好氛围。这一阶段的宣传报导于明年第一季度集中进行,力争使本次专项活动成为明年人民法院整体工作的一个亮点。日前,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下发了有关报送反规避执行典型案例的通知,希望各级人民法院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第二阶段:制定规范文件

  本次专项活动涉及到相关规范性文件与司法解释的制定与落实,其中包括《关于在民事执行中反规避执行的若干问题意见》,以及《关于在民事执行中财产申报制度和财产调查制度的若干问题规定》、《关于在民事执行中适用悬赏举报制度的若干问题规定》、《关于追加或变更执行当事人的若干问题规定》、《关于在民事执行中适用拒执罪的若干问题规定》等。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制定上述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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