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彼得兔”系列丛书是否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批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彼得兔”系列丛书是否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批复
(工商标函字〔2003〕第109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确认“彼得兔系列”丛书侵犯费德里克·沃恩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请示》(京工商文〔2003〕5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使用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第16类书、杂志等商品上的(兔子小跑)图形,是费德里克·沃恩公司的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为第713230号,其专用权授法 律保护。
  根据来函及所附材料,我局同意你局的意见,即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未经第713230号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其出版的彼得兔系列丛书的封面、封底、书脊和书页上均将(兔子小跑)图形商标作为标志使用,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所述的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侵权行为。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