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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201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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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 2011年1月23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16”,证券简称为“国债0916”,是2009年7月发行的10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4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74元。

  二、本所从2011年1月14日至2011年1月24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1年1月21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1年1月24日除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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