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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进一步扩大网上支付和网上支付担保业务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关于同意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进一步扩大网上支付和网上支付担保业务的通知
(2010年9月28日 税管函〔2010〕191号)


厦门、汕头、湛江、海口、拉萨、贵阳、西宁、银川海关:
  经总署批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已在全国33个直属海关开展了税费网上支付和网上支付担保业务,现该行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申请进一步扩大税费网上支付和网上支付担保业务。经商署内有关部门,现通知如下:
  鉴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在已开通的税费网上支付和担保业务中,能够严格按照总署网上支付和担保业务流程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系统运行稳定,企业反映良好,根据《海关网上支付项目管理规定》、《网上支付作业操作规范》、《网上支付项目合作协议》、《网上支付税费服务协议》和2005年第40号公告等规定,该银行已经具备进一步扩大网上支付和担保业务的有关条件,因此,同意其在你关区正式开展税费网上支付和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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