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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融资性担保行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辖区内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指标

  表  号:G5表
  制表机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0]97号
  数据单位:万元、%
  填报单位:                      20  年

序号项 目ABC
年初数本年度期间数年末数
11. 流动性1.1 流动性资产 
21.2 流动性负债 
31.3 流动性比率 
42. 放大倍数2.1 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 
52.2 净资产 
62.3 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 
73. 代偿率3.1 本年度累计担保代偿额 
8  其中:本年度累计融资性担保代偿额 
93.2 本年度累计解除的担保额 
10  其中:本年度累计解除的融资性担保额 
113.3 担保代偿率 
123.4 融资性担保代偿率 
134. 代偿回收率4.1 本年度累计代偿回收额 
14  其中:本年度累计融资性担保代偿回收额 
154.2 年初担保代偿余额 
16  其中:年初融资性担保代偿余额 
174.3 代偿回收率 
184.4 融资性担保代偿回收率 
195. 损失率5.1 本年度累计担保损失额 
20  其中:本年度累计融资性担保损失额 
215.2 担保损失率 
225.3 融资性担保损失率 
236. 拨备覆盖率6.1 担保准备金 
246.2 担保代偿余额 
256.3 拨备覆盖率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1.本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填报。     2.本表统计范围:本省(区、市)登记注册的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及合伙制企业为统计对象全部汇总填报(本省(区、市)融资性担保法人机构在省(区、市)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有关情况需汇总至法人机构统一填报)。3.本报表为年报,报送时间为年后2月15日前。4.外币数据须按报告期末最后一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基准汇价折合为人民币数据进行汇总。5. 填列的金额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百分比保留两位小数。6. 报表中划横线部分不需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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