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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人事部关于2011年度系统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工作安排的公告

  三、考试内容

  考试按照岗位职责,分为监管I类、监管II类、法律类、统计类、IT类等不同类别进行。考生类别划分以招考职位性质为准。其中,监管II类包含综合、人事、财会、纪检等岗位。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对相关专业基础的掌握情况、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英语水平。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报考职位所需掌握的专业知识以及实际运用能力和英语沟通表达能力。部分岗位笔试涉及计算,考生可以携带计算器参加考试。

  四、考试程序

  (一)专业科目笔试

  2月26日上午8:30考生入场。9:00~12:00进行专业科目笔试。考生入场后,应将手机关闭,并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置在指定地点,将身份证、学生证、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放在桌面左上方,考试过程中将由工作人员核实考生身份。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视为放弃参加考试,不得再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后一小时内,考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

  (二)资格复审与面试抽签

  考生于2月26日下午14:00~17:00在各考点笔试所在考场参加资格复审,同时组织考生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和组别。考生按照27日上午、27日下午、28日上午、28日下午四个单元时间进行分组,某个单元时间仅通知属于本单元时间内的考生到候考室备考(考点另行通知的除外)。

  (三)面试

  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分别于2月27日、28日上午8:15、下午13:15之前到所在考点候考室备考。迟到超过30分钟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考试,不得再进入候考室。

  五、资格复审

  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需要提供的材料参见附件三。各考点工作人员将根据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供的考生照片及信息, 与考生本人及其提供的材料认真核对, 防止和查处作弊行为, 特别是替考行为。对于在职考生, 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考点工作人员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的认定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 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 考点工作人员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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