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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认定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认定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的通知
(农企发[2011]1号 2011年1月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产品加工行政主管部门、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中心及分中心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单位自主申报、地方主管部门审查推荐、专家评审及网上公示等程序,认定山东轻工业学院等60家单位为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

  希望被认定的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进一步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注重农产品加工技术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积极参与重大共性技术的研发、试验和示范推广工作,为推动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贡献力量。

  各级农产品加工业、渔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服务,不断完善农产品加工业技术研发体系,通过技术创新,促进我国农产品加工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附件: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名单

  一、粮油加工专业分中心

  山东轻工业学院

  庆安鑫利达米业有限公司

  襄樊万宝粮油集团

  西藏天麦力健康品有限公司

  二、果蔬加工专业分中心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海南椰国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帝浓酒业有限公司

  山东飞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农业科学院

  秦皇岛长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省赛博特食品有限公司

  湖南省瓜类研究所

  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阜城县果蔬产品深加工研究所

  山东赛维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农林大学

  三、畜产品加工专业分中心

  江苏雨润食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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