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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土资源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函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国土资源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函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

  国土资源科技统计是国土资源管理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依据《国土资源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66号)和《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国统制〔2010〕224号)有关要求,我司将组织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内容和范围

  根据《国土资源统计报表制度》,请各单位填报《国土资源科技人才、研发及成果情况》年报表(国土资年Z02表,统计指标及填报说明见附件1)。

  统计范围包括部和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属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科学研究机构与技术开发机构、转制科研机构、信息文献机构以及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的事业单位。其中部属单位包括:中国地质调查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博物馆、经研院、规划院、信息中心、整理中心、油气中心、宝玉石中心、图书馆等。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属单位参照部属单位范围填报。

  统计期为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如无特别说明,统计数据均指本年度新增数据。

  二、组织实施安排

  统计工作由部科技合作司组织,具体业务工作由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和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承担。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调查范围内数据的采集、汇总、审核和报送工作,只报送本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汇总数据。中国地质调查局负责局及局属单位调查工作的布置、数据采集、审核及结果汇总和报送工作,报送局及局属单位分列数据。请各单位报送数据时抄报本单位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主管处室。

  国土资源科技统计调查是一项持续性工作,将定期组织培训、评比等活动。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并于1月31日前将工作人员及其联系方式传真到部科技合作司(见附件2)。

  三、填报要求

  调查采用国土资源科技统计系统。请各单位从国土资源部网站(www.mlr.gov.cn)-科技统计专栏下载“国土资源科技统计系统”,对照使用说明(见附件3)安装系统并填报数据。填报完成后请打印调查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导出数据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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