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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四)继续抓好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制度,扎实做好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制度。扩大高等院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示范规模,形成节约型校园建设模式。

  (五)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培育以节能服务市场为主体的节能服务体系,启动高耗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

  (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继续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和县级示范,引导和推进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模式。继续组织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扩大光伏建筑一体化示范规模。

  二、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按照国家“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绿色建筑发展。

  (一)完善评价标准体系。制定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技术细则,研究制定医院、社区以及特殊建筑物的绿色建筑评价细则。组织开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

  (二)推动地方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积极指导和支持地方开展绿色建筑评价工作,使其在已有工作基础上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提高标识项目的质量,扩大数量。

  (三)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在理念的发展和技术的开发应用上,积极引导绿色建筑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加强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争取国家“十二五”绿色建筑技术研究项目的立项并组织实施。围绕绿色建筑规划、设计、建造和运营等各阶段的技术需求,组织开展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不同气候区、不同建筑类型的绿色建筑配套适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和新工艺的研发,提升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水平,组织绿色建筑集成示范。

  (五)加强能力建设。针对各地开展绿色建筑设计、开发及评价的技术人员从业能力参差不齐,对绿色建筑理念把握不全面等问题,加强对部专家委员会、地方专家委员会成员以及设计、开发等技术和管理人员的培训。

  (六)加大宣传力度。适时开展专题系列报道等相应的宣传活动,召开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交流会,组织专家、获得标识的项目承担单位以及有关机构和人员,依托案例分析,宣传绿色建筑发展的理念及实施途径。

  三、继续强化科技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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