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1年重点工作的通知
(建科综函[2011]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及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1年重点工作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1年重点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1年重点工作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和科技创新是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要任务。建筑节能与科技司2011年的工作重点,将以“十一五”工作为基础,以构建好“十二五”总体工作框架为目标,围绕部里的中心工作,创新机制,突出抓实抓好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组织实施好国家科技重大项目,促进国际科技合作取得实效,为“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取得新进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突出抓好建筑节能
全面总结评估“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的主要经验,科学分析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建筑节能工作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做好“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继续深入贯彻《
节约能源法》及《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进一步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实现建筑节能工作的整体提升。
(一)完善省、市、县三位一体、协调运行、监管有力的建筑节能管理机制,管理重点向市县下沉,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力度,确保工程质量;
(二)科学合理地提高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严寒、寒冷地区全面执行新的节能设计标准,有条件的地区推行更高的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继续组织实施“双百示范工程”,启动绿色建筑和低能耗建筑区域示范。
(三)2011年完成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5000万平方米。北方采暖地区进行节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要安装分户供热计量和温控装置,并实行供热计量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