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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

  停牌期间,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停牌期间不揭示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
  4.3.8证券的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由本所或证券发行人予以公告。
  4.3.9证券挂牌、摘牌、停牌与复牌的其他规定,按照本所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除权与除息


  4.4.1上市证券发生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本所在权益登记日(B股为最后交易日)次一交易日对该证券作除权除息处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4.4.2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X股份变动比例]÷(1+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 (息)参考价计算公式。
  4.4.3除权(息)日证券买卖,按除权(息)参考价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章 交易信息

第一节 一般规定


  5.1.1本所每个交易日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
  5.1.2本所及时编制反映市场成交情况的各类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和年报表,并通过本所网站或其他媒体予以公布。
  5.1.3本所交易信息归本所所有。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使用和传播。经本所许可使用交易信息的机构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将交易信息提供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使用或予以传播。
  证券交易信息的管理办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第二节 即时行情


  5.2.1开盘、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集合竞价参考价、匹配量和未匹配量等。
  5.2.2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价、最近成交价、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实时最高五个价位买入申报价和数量、实时最低五个价位卖出申报价和数量等。
  5.2.3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该证券上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但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股票、上市债券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发行价;
  (二)恢复上市股票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暂停上市前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或恢复上市前最近一次增发价;
  (三)基金上市首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其前一交易日基金份额净值 (四舍五入至0.001元),本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证券除权(息)日,其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该证券除权(息)参考价;
  (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2.4即时行情通过本所许可的通信系统传输,会员应在本所许可的范围内使用。
  5.2.5本所可以根据市场需要,调整即时行情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第三节 证券指数


  5.3.1本所编制综合指数、成份指数、分类指数等证券指数,以反映证券交易总体价格或某类证券价格的变动和走势,随即时行情发布。   5.3.2证券指数的设置和编制方法,由本所另行制定。

第四节 证券交易公开信息


  5.4.1有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闭式基金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分别公布相关证券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五家会员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
  (一)当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达到±7%的各前五只证券;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的计算公式为:
  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单只证券涨跌幅-对应分类指数涨跌幅
  证券价格达到涨跌幅限制的,取对应的涨跌幅限制比例进行计算。
  (二)当日价格振幅达到15%的前五只证券;
  价格振幅的计算公式为:
  价格振幅=(当日最高价-当日最低价)/当日最低价X100%
  (三)当日换手率达到20%的前五只证券;
  换手率的计算公式为:
  换手率=成交股数/无限售条件股份总数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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