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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授予付春艳等24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授予付春艳等24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通知
(体竞字【2010】1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和兵种部体育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各行业体协,有关体育院校,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经审核,现授予速度滑冰、冰壶、野滑雪、自由式滑雪、举重、摔跤、游泳、羽毛球等8个项目,付春艳等24人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名单如下:

  一、速度滑冰(2人)

  黑龙江:付春艳(女)

  解放军:金佩钰(女)

  二、冰壶(1人)

  黑龙江:张新娣(女)

  三、越野滑雪(3人)

  黑龙江:李宏雪(女)、孙清海、许文龙

  四、自由式滑雪(3人)

  辽 宁:贾宗洋

  吉 林:齐广璞、吴 超

  五、举重(1人)

  安 徽:孟苏平(女)

  六、摔跤(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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