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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登记表

  附件
  医疗质量安全告诫谈话登记表

谈 话

对 象

姓名

 

单位和职务

 

存在的

主要问题

 

谈话人

姓名

单位职务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记录

 

 

 

 

 

谈话人签名:            谈话对象签名:

整改落实

情况记录

 

 

 

  记录人:

  时 间:

结论意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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