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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日,广东、辽宁、江苏、山东等省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事故,造成渔民重大生命财产损失,分别是:

  2010年12月15日,广东省阳江市渔船“粤阳西34168”在广东省阳江市南鹏岛附近海域锚泊时与跟帮渔船失去联系,船上13人全部失踪。

  2010年12月19日,辽宁省大连市渔船“辽大金渔85123 ”在海洋岛以南27海里处锚泊时被一艘不明货轮撞沉,船上6人全部失踪。

  2010年12月28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渔船“苏赣渔05167”及船上7人失去联系。

  2011年1月3日,山东省日照市渔船“鲁东港渔1961”在北纬34度08分、东经124度02分海域附近被一艘不明集装箱货轮撞沉,船上11名船员全部落水,其中1人获救、10人失踪。

  为深刻吸取教训,有效减少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事故发生,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近期海上气候异常,寒潮、大风、海冰等极端恶劣天气多发,同时又进入渔业生产旺季,各级渔业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天气和海浪变化情况,及时通过岸台、广播、手机短信等渠道将大风、海浪、风暴潮和海冰等灾害性气象预警信息通知到渔船,并督促渔民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及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

  二、针对近期碰撞事故高发的情况,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农业部水上安全管理合作备忘录》精神,与海事部门配合加强海上执法检查,督促海上作业渔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在航行作业和锚泊期间严格执行避碰规则和技术操作规程,远离商船航道,切实加强值班瞭望,保持通信畅通,正确安装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设备,以有效预防和避免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强渔船安全性能检查,特别要加强对高危渔船配备安全救生、消防和通讯等设施情况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同时,要继续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力度,提高渔船船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努力避免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四、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渔业应急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全面落实,并确保渔业信息通讯网络畅通,发生紧急事件及时联络和报送信息。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配合专业救助力量开展救助,最大限度减少渔民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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