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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等国杂技明星到江西等地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等国杂技明星到江西等地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62号)


江西省文化厅:
  你厅赣文外字[2010]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西金星文化演出有限公司与辽宁省演出公司国际演出中心共同邀请俄罗斯、埃塞俄比亚等国演员组成的明星杂技团一行32人,于2010年11月14日至2011年2月25日到江西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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