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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爱乐乐团、奥地利维也纳春之声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爱乐乐团、奥地利维也纳春之声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2152号)


辽宁省文化厅:
  你厅辽文外发[2010]129、1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辽宁省大连艺隆演出有限公司邀请美国爱乐乐团一行70人、奥地利维也纳春之声交响乐团一行65人,于2010年12月24日至2011年1月8日到辽宁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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