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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公告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339号)


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江西省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导致合计控制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97,620,00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0.45%而应当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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