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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验收方案》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全国质检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验收方案》的通知
(2010年9月13日 国质检通函[2010]668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挂靠单位:
  为做好检测工作整顿的验收工作,确保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取得实效,现将《全国质检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验收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质检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验收方案

  附件:
  全国质检系统检测工作整顿活动验收方案

  一、验收目的
  落实《关于在全国质检系统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国质检通[2010]184号)要求,对各地检测工作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验收,推动各地质检部门和检测机构扎实开展检测工作整顿,确保检测工作整顿取得实效。
  二、验收内容
  各级质检部门及其检测机构、总局有检测任务的直属挂靠单位均为检测工作整顿活动的验收对象。
  验收的重点包括:
  (一)对总局“检测工作整顿的活动方案”规定的五个方面整顿内容的落实情况,包括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制度落实、人员管理、监督管理等。
  (二)各直属检验检疫局、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以及直属挂靠单位对本部门制定的检测工作整顿活动方案中各项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
  (三)各质检部门和各检测机构对检测工作在质检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否得到提升。
  (四)各质检部门在管理方面是否得到提升,包括岗位管理、人员管理、奖惩制度、监督制度、资质认定、评审员管理、证后监管等。
  (五)各检测机构在工作管理和检测水平方面是否得到提升,包括操作规范、岗位管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奖惩制度等。
  (六)各质检部门和各检测机构在人员素质上是否得到提升。
  (七)各质检部门和各检测机构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长效机制。
  (八)各质检部门和各检测机构在基础建设上是否得到改善和提升。
  三、验收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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