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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百绿国际草业(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变更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百绿国际草业(北京)有限公司等企业变更种子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农办农〔2010〕113号)


百绿国际草业(北京)有限公司、三北种业有限公司、山西金鼎生物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辽宁海禾种业有限公司、辽宁铁研种业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郝育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科种业有限公司、安徽天禾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金稻种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自获得农业部批准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含进出口)以来,未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请于接到本通知后15日内向我部提出变更种子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的申请,并交回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我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将“进出口”经营方式从许可证上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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