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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的建立和推行,为各级党政机关选拔了一大批优秀人才,有力促进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为推进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近年来,随着考试规模的不断扩大,竞争日益激烈,环境日趋复杂,尤其是集团作弊、高科技作弊等事件的发生,严重干扰了录用考试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加强考试管理迫在眉睫。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务员局(以下简称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录用考试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考试工作的安全意识。经商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文化、卫生、监察、工商行政、新闻出版、保密等部门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考试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录用考试管理制度建设。认真总结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录用考试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当前要重点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一是考试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网络报名、考试阅卷等环节的信息管理,确保网络安全运行、数据准确可靠。二是试卷管理制度。制定试卷印制、传递、交接、保管、使用等环节的标准,完善试卷保密管理规定,确保试题安全。三是考试实施管理制度。制定考生身份识别办法,规范监考、巡考、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规则,完善应急处理等措施,确保考试现场秩序正常。四是阅卷管理制度。细化阅卷流程,明确工作规范,确定阅卷场所管理标准,确保阅卷工作安全。

  二、积极优化录用考试工作环境。营造公平公正的舆论氛围,倡导诚信报考的良好风气。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发布录用考试信息。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引导考生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的各项规定,创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必须严肃考风考纪,对录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认定和处理。建立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信息库,实行全国联网,坚决杜绝考试作弊人员混入公务员队伍。要继续严厉打击涉及录用考试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隐蔽性的有组织作弊和串通作弊行为。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对有关录用考试的培训辅导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各类招摇撞骗、误导考生、骗取钱财的非法培训机构。配合公安、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查缴非法录用考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等出版物。要严厉打击各种以网络、办班、出售考试资料、资讯等方式公开录用考试试题的不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报考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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