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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文化部、教育部关于向内蒙古、四川部分乡镇文化站选派百名志愿者开展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2.相关工作所需经费从中央级文化事业建设费中列支,由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及内蒙古、四川项目办负责按照相关预算规定划拨使用。志愿者服务期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并按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核算发放,每半年发放1次;由县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提供免费住宿;以上工作及入选志愿者体检和集中培训派遣等由内蒙古、四川项目办负责落实。全国项目办负责下发具体预算规定和及时拨付经费,并为志愿者统一购买大学生志愿服务综合保障险,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制发志愿服务证,为省级项目办提供一定招募培训经费等。以上经费使用要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严格财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核发,并按规定接受审计。

  3.志愿者服务期间,党团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至服务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自愿延长服务期的,可在服务期满前向相关省级项目办提出申请,由省级项目办参照西部计划相关政策要求和2011年的工作安排研究确定。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这项工作,是通过志愿服务方式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西部基层农村宣传文化事业、促进乡镇文化站建设的积极举措,也是丰富西部志愿服务工作领域的积极探索。相关省级文明办、团委和文化、教育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与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处理和解决遇到的各种情况与问题,支持西部计划省级项目办抓好落实。省级文明办要在招募宣传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指导;省级文化部门负责提供培训场地、培训专家和服务期间的业务指导;省级教育部门要在招募选拔等方面予以支持;省级团委要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加强对西部计划项目办的工作督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考虑到今年的实际情况,西部文化建设志愿服务试点活动工作纳入西部计划工作体系实施,由西部计划相关省级项目办负责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派遣和管理服务、考核评估等日常工作。相关省级项目办要按照西部计划有关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公正、择优选拔”的原则做好选拔及体检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等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要指导县级项目办将志愿者的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明确责任,规范程序,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做好志愿者免费住宿等工作生活保障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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