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惠州港荃湾港区国际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惠州港荃湾港区国际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2008年12月19日 发改基础〔2008〕2922号)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惠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申请报告的请示》(粤发改交〔2007〕1249号)、《关于惠州港国际集装箱码头项目投资股比问题的补充意见》(粤发改交函〔2008〕163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改变惠州港集装箱码头的落后面貌,适应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不断增长的需要,进一步完善珠江三角洲地区港口集装箱运输系统,同意建设惠州港荃湾港区国际集装箱码头工程。

  二、本项目新建2个5万吨级和1个3千吨级集装箱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设计),以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通过能力近期为80万标准箱,预留进一步扩能的条件,码头总长800米。

  三、项目总投资约195800万元(含进口设备用汇7537万美元),由粤港两地的惠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和记港口惠州有限公司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13706万元和54824万元(投资比例为20%和80 %),共计6853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35 %,作为项目资本金;其余投资127270万元,由双方设立的合资公司申请使用国内商业银行贷款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