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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核级锻件冲击试验外协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核级锻件冲击试验外协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0]146号)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冲击试验外包的紧急请示》(二重股份发〔2010〕26号)收悉。经审查,复函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核级锻件冲击试验外包至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贵州航天新力铸锻有限责任公司。

  二、你公司须严格按照核质保要求对外协活动进行质量控制,保证试验过程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确保核级产品制造质量。

  三、在首次开展冲击试验外协活动时须通知我局北方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进行现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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