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陶喆和新加坡歌手白纬芬、白纬玲到广东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10]1294号)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陶喆和新加坡歌手白纬芬、白纬玲到广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294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请[2010]20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广州千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歌手陶喆和新加坡歌手白纬芬、白纬玲,于2010年7月13日到深圳市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