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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发展规划(2010―2015年)的通知

  2011-2012年:完成气象装备维修大纲、技术规范制定,编制重大气象装备维修手册并分类制作维修课件,分级开展培训。补充国家、省和地级维修维护工具。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分类气象专用装备维修测试平台,完成国家级雷达维修维护测试平台建设。
  2013-2015年:建设远程故障诊断系统、移动维修系统,推进省、地和县级维护维修能力建设。完成省级雷达保障中心和雷达维修维护测试平台建设。
  4.装备供应
  建设气象装备供应保障系统,对生产、供应和使用中的气象装备进行全程跟踪,实现全寿命监控;对业务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实行统筹管理,合理布局储备,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最终实现物流管理信息化、计划管理一体化、供应管理集约化、质量管理全程化。
  (1)主要内容
  制定省级和地级业务储备备品备件目录,在项目建设的同时,同步建设省、地和县级的备品备件,建立雷达备件信息化动态管理机制,提高备件快速供应能力。加强气象装备应急储备管理,完善国家级气象装备应急储备目录,逐步配齐应急储备装备。建立天气雷达设备配置及技术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雷达全寿命监控。
  制定气象装备库房标准,建设国家气象装备应急储备库,在部分地区建设国家储备分库,主要配备控温控湿设备、通风设备、污染防护处理设备和消防设备以及相应储运工具。改善省级气象装备业务储备库房,配备控温控湿设备、通风设备、污染防护处理设备和消防设备以及相应储运工具。
  (2)实施进度
  2010年:制定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办法。开展国家气象装备应急储备库需求分析、方案设计和相关标准制定。制定省级业务储备库建设标准。开展雷达备件动态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2011-2012年:制定省级和地级业务储备备品备件目录。完善雷达各级备件库,实现雷达备件动态信息化管理。建立天气雷达设备配置及技术变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国家气象装备应急储备库。完善省级气象装备业务储备库房。完成国家基准气候站、国家基本气象站整机备份。
  2013-2015年:选择具备条件的省建设国家气象装备储备分库。修订国家级气象装备应急储备目录,配齐应急储备装备。按2:1完成国家一般气象站整机备份,完成L波段雷达主要部件和易损件等备份。
  5.计量检定
  更新和扩充气象计量标准器,逐步实现对全部观测仪器的计量检定,开展自动化升级改造,提高检定效率,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计量技术规程。
  (1)主要内容
  更新和扩充国家级和省级气象计量标准器,逐步实现对全部观测仪器的计量检定。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器装置自动化升级改造,提高检定效率。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风洞实验室、国家级辐射外场比对基地。在省级配置移动计量检定标校系统,在地市级配备区域自动气象站现场标校系统,提高现场校准比对能力和标校精度。
  完善校准方法、检定规程。制定国家级和省级气象计量检定实验室环境技术标准,完成实验室扩建和改造。
  (2)实施进度
  2010年:完成省级70米/秒风洞实验室和移动计量检定系统建设。
  2011-2012年:完善气象仪器校准方法、检定规程。开展气象计量检定规程、法规培训。建设国家级风洞实验室。开展国家级、省级气象计量检定实验室建设标准的编制。
  2013-2015年:完成地市级区域自动气象站现场标校系统建设。开展国家级和省级气象计量检定实验室环境改建和扩建。完成国家级和省级气象计量标准器的更新和扩充。
  6.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管理
  (1)主要内容
  强化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考核、定型、使用许可、列装程序,规范大型装备和进口仪器、科学试验设备的购置,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2)实施进度
  2010年:制定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管理办法和气象专用技术装备定型规定。开展气象装备考核评估规范、程序及标准的研究与制定。
  2011年:制定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证实施细则。完成气象装备考核评估规范、程序及标准的研究与制订。制定大型装备和进口仪器、科学试验设备的购置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计划(五):技术装备保障

观测系统运行监控平台:建设各级综合气象观测系统运行监控平台。

气象装备保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在国家级和省级建设集装备维修维护、物资供应、站网信息等一体化的气象装备保障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装备维修维护保障:在国家级和省级分类建设综合维修测试平台。在省级和地级配备移动维修保障系统、故障远程诊断系统以及补充完善维修维护工具等。编制气象装备维修维护大纲、技术规范,维修手册。

计量标校:完善国家级和省级计量实验室标准器、校准装置,配备省级移动计量检定系统,配备地级区域气象观测站现场标校系统。建设国家级和省级风洞实验室。

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管理:制定气象仪器装备的考核、定型、使用许可、列装等管理办法。

配套基础设施:完善国家级和省级计量检定实验室;完善国家级辐射比对外场基地;改善国家级和省级气象装备储备条件。



  (六)观测数据质量与观测产品
  与《气象信息网络业务发展规划》相衔接,完善数据标准,建立数据质量实时控制业务,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加强观测数据融合处理,形成观测数据综合产品。
  1.主要内容
  (1)制定或完善数据标准
  完善观测数据标准,制修订天气、气候、大气成分等观测数据标准以及天气雷达、雷电观测、GPS/MET等组网观测技术和产品制作标准。
  建立完善数据格式标准,编制BUFR标准编码模版。制定和完善气象观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归档的格式与命名标准。完善元数据标准,建立气象数据集核心元数据标准。
  建立完善数据质量控制标准,制定和完善地面、高空和辐射气象资料质量控制、质量评估与均一性检验技术标准。
  (2)强化观测数据质量控制
  完善三级质量控制业务,明确国家、省、台站分工。升级自动气象站(包括辐射)、高空气象观测站观测资料三级质量控制软件,在观测台站、省级和国家级有关业务部门布设其相应的质量控制系统。改进雷达观测资料质量控制方法,开发超折射、地物杂波、二次回波等针对性软件,实现台站级和区域级数据质量控制和组网拼图。
  (3)开展观测资料评估和检验分析
  建设元数据采集整编系统,收集与观测数据相关的仪器、环境、统计方法、质量控制等相关信息,作为观测数据分析评估的基础数据。
  开展观测资料评估工作,对比评估不同观测系统间的观测数据可靠性。开展常规实时观测资料完整性、正确性等客观评估,初步建立自动气象站等资料质量评估业务。
  开展资料均一性分析,研究由于台站环境变化、观测仪器变动、统计方法变更而引起的资料序列均一性问题,建立温度、降水、湿度、风、辐射等资料序列均一性融合方法和评价系统。
  (4)建立多源数据融合产品加工处理业务
  开展卫星、天气雷达、自动气象站、风廓线雷达等遥感遥测数据的定量化处理,着力推进定标、定位、订正等关键技术的业务应用。初步建立观测数据融合处理业务流程,建立数据融合处理平台,开展地基、空基、天基等多种观测资料融合处理,形成三维云、降水、地表温度和土壤湿度、大气温湿度廓线、洋面温度等数据融合产品。
  2.实施进度
  2010年:开展各类数据、产品标准编制和业务流程的制定,建立资料均一性分析评估业务,完成全国自动站资料质量评估。开发资料均一性分析评估、多源数据融合产品加工技术方法。
  2011-2012年:完成各类数据、产品标准编制和业务流程的制定,完善三级观测数据质量控制业务。
  2013-2015年:初步建立多源数据融合产品加工处理业务,形成三维云、降水、地表温度和土壤湿度、大气温湿度廓线、洋面温度等数据融合产品。

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六):观测数据质量和观测产品

观测数据质量控制:制定或完善数据标准,建立观测数据表驱码传输系统。建设国家级、省级、台站数据质量控制平台。

观测资料评估和均一性分析系统:建立国家级、省级观测资料监测评估和均一性分析处理系统。

观测数据融合处理系统:初步建立观测数据融合处理系统,开展不同观测数据的融合处理,逐步建立综合观测数据融合处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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