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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局关于印发现代天气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2.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监测分析业务
  在国家级和省级研发灾害性天气、气象灾害的特征识别技术。利用现代信息处理技术,针对台风、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低温、高温、雷电、冰雹、霜冻、大雾、冻雨、雾凇、龙卷等灾害性天气以及干旱、地质灾害、山洪、城市洪水、道路结冰、积雪、电线结冰、森林和草原火险等气象灾害不同特征,通过各种观测资料的融合分析,在MICAPS平台下实现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人机交互识别和报警功能,建立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监测分析业务。通过完善区域联防制度,实现上下游台站间的信息通报。加强气象灾害的现场调查和地区间观测数据的实时共享。完善预警软件系统的协同功能,提升灾害性天气和气象灾害的监测率。
  3.数值天气预报产品检验、评估及订正业务
  各级气象台要以各种实时观测资料、数值预报产品检验结果和预报员经验为依据,开展数值预报形势场、要素场以及主要天气系统的动态检验,分析误差规律;比较不同数值模式产品误差,分析数值预报产品相关特征线和特征天气系统的演变规律,订正主要天气系统的移动、强度等信息,提高数值预报产品的使用能力。在国家级开展地面预报图订正业务,并将订正后的地面图下发各级气象台站。
  (三)天气预报业务
  以多种资料融合技术和高分辨率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提高灾害性天气快速诊断和短时临近预报水平。以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和预报员经验为依托,发展精细化气象要素短期预报业务,特别是定量降水预报业务。利用动力和统计相结合的技术,完善灾害性天气落区短期预报业务。以集合数值预报为依托,提高降水、灾害性天气和其他极端天气的概率预报水平。依托超级集合预报改进完善中期预报业务、发展延伸期预报业务,逐步建立无缝隙预报业务体系。
  1.临近预报业务(0~2小时)
  大力发展各种观测资料的融合技术,加快建设基于雷达、卫星和自动站资料的定量降水估测(QPE)业务。发展短时强降水、雷电、冰雹、雷雨大风、龙卷等强对流天气的监测分析技术,增强对强对流天气的识别能力。发展强对流天气和台风等的临近预报技术,研发外推预报和数值预报产品释用相结合的预报技术,提高预警时效。在省级和地市级应用具有实时自动识别、报警和预报功能的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业务系统。增强预报员对雷达、卫星等资料的分析和对强对流天气的识别能力,提高强对流天气临近预报命中率和时效。
  2.短时预报业务(0~12小时)
  发展气象观测资料与高分辨率数值分析预报产品融合技术。加强预报员对高分辨率快速分析预报产品的分析和应用,增强对中尺度天气系统及其特征物理量的综合分析能力。发展基于动力和统计释用的灾害性天气落区预报技术。
  在国家级和省级建立12小时内时间分辨率小于3小时的灾害性天气种类、强度和落区预报业务。在国家级建立基于集合预报的短时灾害性天气概率预报业务。建立全国上下联动的短时预报业务技术流程。
  3.短期预报业务(1~3天)
  改进基于稠密气象观测资料和高分辨率数值模式产品的气象要素预报释用技术,发展模式释用与交互订正相结合的站点、格点两种方式的精细化气象要素预报系统,建立全国5公里格点和乡镇及其他服务地点的气象要素预报业务,24小时预报时效内时间分辨率达到3小时。继续提高温度、风、相对湿度等气象要素的预报准确率,特别是提高定量降水预报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发展主观等级降水预报与高分辨率数值模式产品融合的定量降水预报(QPF)技术,定时制作72小时预报时效内时间分辨率为6小时的降水预报产品。开展预报时效达72小时的雷雨大风和冰雹潜势预报业务,24小时内时间分辨率达到6小时,24-72小时内时间分辨率达到12小时。建立全国统一的精细化预报产品共享数据库(NWFD),向专业气象预报系统和社会公众提供数字化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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