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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定点扶贫工作中支持做好西南五省(区、市)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定点扶贫工作中支持做好西南五省(区、市)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国开办发[2010]30号)


参加定点扶贫工作的中央、国家机关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去年入秋以来,我国西南地区遭遇历史罕见的特大旱灾,给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大批群众因灾返贫。目前,云南、广西、贵州、四川、重庆五省(区、市)旱情仍在持续加剧。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对抗旱救灾工作作出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也正在全力进行抗旱自救工作。我办已于3月17日启动了贫困地区自然灾害突发事件Ⅱ级响应,并于近日派出工作组赴灾区进行专题调研。中国扶贫基金会也于3月23日正式启动了“甘霖行动”。为支持做好西南五省(区、市)抗旱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大对灾区定点县的支持力度
  对于定点扶贫县在干旱灾区的有关单位,要把支持抗旱救灾作为今年定点扶贫工作的重点,深入灾区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灾区受灾情况,了解当地群众特别是贫困农户的实际困难和需求,有针对性的提出帮扶措施,调整帮扶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资金、项目的支持力度。
  二、结合部门特点和行业优势,积极支持抗旱救灾工作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充分发挥部门特点和行业、产业优势,积极采取措施,在制定政策、安排资金项目、采购物资、劳动用工等方面,优先考虑和照顾受灾贫困地区,全力帮助其搞好抗旱救灾工作,为灾区多办实事,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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