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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国资委党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党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国资党办组织[2010]8号)


各有关中央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为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党委(含直属党委,下同)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做好2010年中央企业党委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根据2009年11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09]41号),中央企业党委每届任期五年。中央企业党委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各有关中央企业党委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办发[2009]41号文件的规定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进行换届选举的,经本企业党委会议研究,报经国资委党委批准后,方可延期,延期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2010年进行换届选举的中央企业党委,要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与上级党组织的情况沟通和联络工作
  中央企业党委负责人要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选举前3个月分别与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进行工作沟通,共同协商研究党委换届的有关事宜。安排当年换届的企业,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部门将优先安排干部调整考察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
  换届选举之前,要成立有关筹备工作机构,在企业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筹备工作。国资委党委组织部将在2010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座谈会,进行工作培训和督促检查。
  联系人:国资委党委组织部组织处 车家发 王小凌
  电话:63193303 63193310 传真:63192782
  附件:1.2010年到届的中央企业党委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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