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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在民政部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


  (三)服务人民群众。各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健全体系、完善制度、搞好衔接、狠抓落实为着力点,认真做好有关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好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加强基层组织。优化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完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加强直属机关党组织的指导管理,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新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切实增强党组织活力,提升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加强直属机关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队伍的能力水平;通过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带动工青妇等基层组织建设。

  三、基本原则

  创先争优活动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延展和深入,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实践中,要遵循以下四个基本原则:

  (一)突出为民主题。着眼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部机关中心任务,切实突出“为民”的争创主题,把深化“为民”理念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始终,把“为民”要求落实到创先争优活动各个环节。

  (二)贴近工作实际。紧密结合部直属机关和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实际,以正在干的事情为中心,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各项日常工作同步推进。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机关司局、直属事业单位和部管社会组织的不同特点,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各单位围绕各自工作职责、发展任务和单位特点,精心设计特色活动载体,创新活动形式,确保活动的整体效果。

  (四)注重长效机制。在创先争优实践中,大胆创新、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经验,对行之有效的做法,及时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内容

  民政部直属机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

  “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在促进本单位中心任务完成和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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