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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同人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同人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10〕756号)


范红卫、陈锋、陈璐、戴尔钊、肖炜、江苏三鸿食品有限公司、德兰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张艺萍、徐虹、王毓兰、连桂芳、邓万波、黄士星、聂婷、郑涛:

  你们提交的上海同人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上海同人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485万元。其中,范红卫出资400万元,出资比例为26.94%;陈锋出资220万元,出资比例为14.82%;陈璐出资150万元,出资比例为10.10%;戴尔钊出资140万元,出资比例为9.43%;肖炜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6.73%;江苏三鸿食品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6.73%;德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6.73%;江苏省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出资比例为6.73%;张艺萍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3.37%;徐虹出资50万元,出资比例为3.37%;王毓兰出资30万元,出资比例为2.02%;连桂芳出资15万元,出资比例为1.01%;邓万波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0.67%;黄士星出资10万元,出资比例为0.67%;聂婷出资5万元,出资比例为0.34%;郑涛出资5万元,出资比例为0.34%。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H楼东座27楼B1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

  (二) 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

  (三) 再保险经纪业务;

  (四) 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

  (五) 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肖炜的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戴尔钊的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张艺萍、邓万波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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