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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等关于做好2010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

  二、继续实施重点地区农民负担问题的综合治理。综合治理工作着重解决五类区域性、综合性的农民负担问题:农民负担项目多且负担水平高的问题;涉农负担信访多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问题;农民承担特殊负担项目且涉及面广量大的问题;减负惠农政策不落实且久拖不决的问题;忽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且有可能引发或已发生涉农负担案(事)件的问题。

  综合治理以省级实施为主,各省(区、市)要选择农民负担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县(市、区)或地(市)实行综合治理。在全国范围内也将选择一些问题突出的地方加强督促指导,实行部省联动,加大治理力度。综合治理单位当年未达到治理目标的,下年继续实施监控。

  三、切实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指导和监管工作。适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项目补助范围不断扩大的新要求,积极引导农民出资出劳建设村级公益事业。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没有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新办法的省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新的实施办法。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示范区建设,以示范带动发展;认真总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经验,推动扩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范围。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事一议专项检查,内容重点包括:一事一议制度是否健全、议事项目是否符合规定范围、一事一议所筹资金及财政奖补资金是否被平调或挪用、筹资筹劳方案是否符合审核程序等。检查采取以县自查为主、部省联合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进一步推进农村相关改革。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力求从根源上减轻农民负担。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不断提高经费保障能力和水平。深入研究解决区域性、行业性负担问题,夯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积极稳妥化解乡村债务,为促进农民减负增收创造良好环境。研究国有农(林)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的政策措施,完善国有农场管理体制减轻国有农场农业职工负担。切实减轻农民用水负担,进一步增加政府投入,尽快配套完善现有灌区工程设施,提高输水效率和灌溉水利用率,节约灌溉水量;加强价格管理,因地制宜地逐步推行国有水利工程水费加末级渠系水费的农业用水终端水价或终端水费制度,并将终端水价或终端水费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加大农村电网改造力度,继续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降低农村电网线损和维护成本,加快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切实减轻农村用户电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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