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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胜任能力考试大纲(2010)》的通知[失效]

  了解侵权责任法的立法目的、民事权益;熟悉侵权行为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熟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侵害他人财产的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的赔偿、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侵权责任;熟悉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熟悉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熟悉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责任、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

第二节 商法

  一、证券法
  掌握证券的概念、特征及种类,熟悉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掌握证券发行的基本条件,包括发行公告、发行中介机构、发行方式;熟悉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承销协议的主要内容、承销团及主承销人、证券的销售期限、代销、发行失败等;掌握证券交易的条件及方式、证券交易的暂停和终止;掌握限制和禁止的证券交易行为,包括一般规定、内幕交易行为、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欺诈客户行为、其他受禁止行为;掌握股票上市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股票上市的公告;掌握债券上市的条件、债券上市的申请;熟悉信息公开制度及信息公开不实的法律后果;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概念和方式、上市公司收购的程序和规则;掌握上市公司收购的法律后果;熟悉证券交易所的概念、证券交易所的职能;掌握证券公司的设立、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及业务范围及对证券公司的监管;掌握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概念、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设立、职能和责任;熟悉证券业协会的性质与机构设置、证券业协会的职责;掌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职责;掌握违反证券发行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交易规定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机构管理、人员管理的法律责任及证券机构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法合伙企业法
  掌握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掌握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及其与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之间的内在关联,区分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行为和非代表行为;掌握公司行为能力限制、母公司与子公司关系、本公司与分公司关系的原理和法律规定;掌握公司设立的概念、公司设立的立法例、公司设立的方式、公司设立的登记、公司的名称和住所、公司章程、公司的资本、股东的出资;掌握股东的概念、股东的权利、股东的义务、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掌握公司财务会计制度的基本要求和内容;掌握公司的变更、公司合并的种类、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的后果、公司分立的种类、公司分立的程序、公司分立的后果;掌握公司终止的概念和原因、公司的解散、公司的清算;掌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解散与清算;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与程序、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及对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掌握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的基本内容;了解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以及合伙企业法律责任的相关内容。
  三、证券投资基金法
  了解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以及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掌握基金管理人的设立条件;熟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以及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了解担任基金托管人的条件、基金托管人的职责、基金管理人的禁止性行为以及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掌握基金募集的基本要求;熟悉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基本要求;熟悉基金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及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熟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和决议规则,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了解基金设立的审查、基金财产投资的范围以及基金信息披露;了解基金份额上市交易以及终止上市交易的条件。
  四、信托法
  熟悉信托的基本概念和原理;掌握信托设立的条件、无效信托的若干情形;熟悉信托财产独立性、信托财产的范围;熟悉信托法律关系中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条件和各自的权利、义务;了解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解散和经营规范。
  五、期货法规
  掌握期货的概念、特征及其种类,熟悉期货交易所、期货公司、期货业协会以及期货交易的基本规则;掌握期货监督管理和期货法律责任的基本内容。
  *六、银行法
  了解商业银行的业务、商业银行的接管、清算和终止,了解商业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以及违反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则法律责任。
  *七、保险法
  了解保险的概念,包括保险的要素、危险的不确定、社会互助、保险辅助人;了解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了解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分类,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的条件、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与关系人。了解保险人与投保人各自在订立合同时的义务,保险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方式与效力,保险合同的履行规则;了解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了解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财产保险合同的种类;熟悉财产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险事故的处理,了解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了解人身保险合同的概念、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了解人身保险合同的种类;了解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了解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金的计算与支付,以及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
  了解保险业的主要监管制度,保险公司的设立条件及对保险公司的整顿与接管制度。了解各项保险经营规则的内涵,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
  *八、票据法
  了解票据的概念、种类,票据的特征;了解票据基础关系、票据法律关系当事人;了解票据权利的各种取得取得方法以及票据权利消灭的若干原因;了解票据权利的行使方式;了解票据权利的瑕疵若干情形;熟悉票据行为;理解各种具体的票据抗辩、票据抗辩的种类、票据抗辩的限制;了解票据丧失与补救。
  九、企业破产法
  熟悉破产的概念、破产案件管辖的原则、外国法院判决的效力;熟悉破产申请人、破产案件的受理、破产公告、债务人等有关人员在破产程序进行期间的义务;熟悉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效力、破产管理人的任职资格、产生、职责和职权、债务人财产、可撤销的转让行为和无效的转让行为、取回权、抵销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职权、债权人会议决议的通过和效力、债权人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管理人向债权人委员会的报告义务;熟悉破产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重整计划的制定和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熟悉和解申请的提出和生效、破产宣告、破产人、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财产的变价和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违反破产法的法律责任、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 经济法

  一、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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