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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切实做好上海世博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要认真按照总局服务2010年上海世博会举办工作方案的分工和要求,着力加强世博会期间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维护上海世博会期间良好的市场秩序。

  (一)加大竞争执法力度,积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查处擅自利用上海世博会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未经上海世博局许可擅自利用世博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擅自使用参展企业名称字号制造市场混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重点查缴与世博会有关的各类非法出版物,为成功举办上海世博会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

  (二)打击传销,规范直销,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迎世博,禁传销”专项执法行动为重点,严厉查处涉及地区广、涉案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严厉查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坚持预警在先、防范在前、及时发现、化解各种维稳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依法加强对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监管,督促其依法经营、严格自律。积极指导直销企业在上海的各项活动严格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要求开展,为世博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强化消费维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有针对性地加强流通环节涉及世博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加强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上海及周边地区有条件的地方要开通外语热线接听服务,对群体性、突发性、涉外性等消费争议进行快速反应;对受理的重大申诉举报及时分流并跟踪督办;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积极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扎实推进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加强对上海及周边地区的小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农贸市场的监管;加强重大动物疫情市场防控工作,落实禽畜产品市场应急预案,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促进禽畜产品消费安全;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和巡查力度,依法查处市场内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等违法行为。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建立健全世博会食品安全预警和防范机制,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管理,严格食品质量监管,严格食品经营行为规范,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各地要加强对辖区内与上海世博会食品安全直接相关流通企业的监管,配合上海市工商局做好世博会餐饮服务单位流通环节原料供应和供博食品经营企业的评估确认和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共同做好世博会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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