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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情况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关于报送贯彻落实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情况的通知
(供销厅函经字[2008]5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少数民族事业繁荣发展,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国办发[2007]14号),对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作出了总体部署。为掌握规划实施以来各地贯彻落实规划的具体情况,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做好向国务院汇报的工作,现请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总结规划的执行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材料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各地供销合作社落实国家扶持民族贸易、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和传统手工业品发展的总体情况以及落实税收、金融、财政等优惠政策方面的情况,要说明落实有关政策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建议。

  二、各地供销合作社在民族地区推进“新网工程” 建设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基地、区域性交易市场以及民族特需用品定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要说明供销合作社在发展当地农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相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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