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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第四届优秀调查研究报告评选活动的通知

  一、参评范围
  1、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期间,科协系统开展的主要工作领域的调查研究报告(以下称调研报告)。
  2、调研报告必须为已经完成的成果,阶段性成果不参加评选。
  3、各全国学会、各级地方科协及所属团体和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均可申报。
  4、公开或未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均可参评。
  二、参评要求
  1、内容要求
  调研报告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突出特色;选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调查方法科学、可靠;调研报告材料翔实,分析思路清楚,数据资料使用准确,符合写作规范,结论具有创新性、可信性;对所调研的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对策建议,具有适用性、可操作性或理论咨询价值,有明显的社会效果。
  2、格式要求
  参评调研报告统一用word文档、A4纸、正文用小三号仿宋体、标题用小二号黑体字、副标题用3号楷体、备注用5号宋体,在首页左上角用5号楷体注明“优秀调研报告评选材料”字样,连同《优秀调研报告申报表》,一式六份,附软盘一份。
  3、时间要求
  各申报单位于2008年8月31日前寄送至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其中一份为原件,其余五份为送专家审查件,为保证评选公平公正,请不要在送审件中出现作者姓名、职务、职称及联系电话等能反映作者身份的字眼)。
  资格审查与初评时间: 9月下旬
  复评时间:      10月中旬
  终评时间:      11月中旬
  4、其他说明
  参评调研报告必须实事求是,凡发现申报材料失实、弄虚作假等行为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评选程序
  1、全国学会、省级科协和中国科协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评选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对申报调研报告进行初步筛选、鉴定,填写推荐表后,统一寄送至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
  2、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初评和复评。
  3、中国科协调研宣传部和中国科协发展研究中心组织中国科协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终评。
  四、评选等级
  优秀调研报告设特等奖1或2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品)并出版优秀调研报告文集。同时,另设组织奖10名,对推荐工作做得好的单位颁发奖牌和奖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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