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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西部科普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科学技术普及部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西部科普工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协普发基字[2008]1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

  为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和《少数民族事业十一五规划》,加强西部地区科普能力建设,推动西部县(市、区)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民族地区群众的科学素质,2008年中国科协将继续组织实施西部科普工程。现将申报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西部科普工程是中国科协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通过提高民族地区的科普能力和群众科学素质,帮助民族地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评选,择优资助
  省级科协应在县级科协申报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实施评审工作,确实将地方党政重视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科协领导班子团结、能够按照“大联合大协作”的工作思路创新科普工作、真抓实干的县级科协申报的项目推荐上来。

  三、加强监督,提高效益
  省级科协应加强本地区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的检查,督促县级科协按照预定的任务、内容、步骤和经费预算实施项目,确保西部科普工程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

  四、总结经验,交流推广
  省级科协要加强本地区西部科普工程项目的调研、总结和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机制、积累资源,并将示范县(市、区)取得的经验在全省交流推广。
  各地应在组织本次申报推荐工作的同时开展2007年西部科普工程总结。总结材料报送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都将作为2008年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材料,按时报送
  省级科协应组织县级科协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材料内容要求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实事求是。
  各省份应在2008年8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中国科协农技中心。推荐材料包括:
  1.省级科协推荐函(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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