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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乐手DAVID BRAID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乐手DAVID BRAID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523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4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化娱乐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乐顺餐厅有限公司合作邀请加拿大乐手DAVID BRAID,于2010年4月4日到上海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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