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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实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增强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

  以国际标准提案为核心,积极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为国际标准。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标准规划布局,同步参与国际标准竞争。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提出国际标准提案,承担国际标准制定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秘书处工作,提升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国际标准制定话语权。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强对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分析和研究,及时采用有利于产业发展、有利于提高产业竞争力、有利于开展国际贸易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

  四、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加大标准宣贯力度,组织行业协会和标准化机构等积极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活动。会同地方主管部门引导和激励企业贯彻执行标准,提高企业贯标意识,增强企业贯标能力,鼓励企业采用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生产等新技术新工艺标准,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的信息反馈渠道,及时收集标准实施情况,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推进标准贯彻实施。

  五、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体系

  继续探索建立“分工合作、职责明确、联手推进”的标准化运行机制,研究制定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促进形成部门、地方、行业协会、标准化支撑机构和企业良性互动的工作体系。一是深化与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的会商机制,认真落实形成的各项共识,积极稳妥推进会商合作,努力做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际标准的有机衔接。二是组织召开地方主管部门标准化工作座谈会,研究确定与地方在标准化工作方面的互动工作思路,加快建立部省标准化互动机制,推进在标准制定、标准贯彻等方面的合作。三是继续完善部行业标准管理机制,分行业制定行业标准制修订管理细则,逐步建立可查询的责任制度。四是加强对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管理,研究制定规范行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统筹规划指导、理顺工作体系、明确规则程序,打造高水平的标准化组织。

  六、加快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引导企业实施标准化人才培养计划,推动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培养标准化人才。加强对标准化从业人员的培训,培养具备标准化知识、专业技术、掌握规则的标准化人才,并形成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人才梯队。注重培养和选拔国际标准化人才,力争产生一批能在国际标准化组织担任重要职务的标准化高端人才。加强对科技人员标准化知识培训,充分发挥技术标准在科研、开发、设计、生产、管理等工作的效能,促进标准化与科研、产业化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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