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云南省政府债券、200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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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2009年云南省政府债券、200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将于 2010年5月11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黑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17”、证券简称为“龙江0901”,2009年云南省政府债券证券代码为“109018”、证券简称为“云南0901”,200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一期)证券代码为“109019”、证券简称为“浙江0901”。
上述债券是2009年4月发行的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77%,每年支付一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7元。
二、本所从4月30日起至5月11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5月1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5月11日除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