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修改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
全民健身条例》,大力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进一步探索体育大会办赛宗旨、理念和定位,决定以淡化金牌、淡化锦标,突出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乐为原则,对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进行改革,并据此对《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和各单项竞赛规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体育总局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竞赛规程总则》修改条款
六、竞赛办法:
(三)各项目竞委会要结合竞赛,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表演展示、互动交流活动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参加比赛不足4人(对、队)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
(二)设“破世界纪录奖”、“破亚洲纪录奖”、“破全国纪录奖”。
(三)各项目可设其他奖项,由各项目竞委会执行。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八、报名与报到:
(三)裁判员与仲裁委员于各项目开赛前三天报到。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蹼泳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23-25日在合肥体育中心游泳馆举行。
八、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6名。参加比赛不足4人(队)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
(二)设“破世界纪录奖”、“破亚洲纪录奖”、“破全国纪录奖”。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滑水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17-19日在安徽省水上训练基地举行。
八、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参加比赛不足4人(对)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
(二)花样、尾波、赤脚、特技跳跃、双人技巧项目按照成绩奖励:4-8人(对)参加比赛的项目,参赛人(对)数的15%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四舍五入);9-16人(对)参加比赛的项目,参赛人(对)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四舍五入);17(含)人(对)以上参加比赛的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三)回旋、跳跃项目按照成绩获得相应等级奖励(见下表)。一等奖最多2名,其他达到一等奖标准、但成绩排后的获得二等奖;如没有达到三等奖及以上标准的,成绩最好的3人获得三等奖。
项目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男子回旋
| 2,00/58/13.00
| 2,00/58/14.25
| 3,00/58/16.00;
|
女子回旋
| 2,00/55/13.00
| 3,00/55/16.00
| 5,00/55/18.25
|
男子跳跃
| 45米以上
| 40-44.9米
| 35-39.9米
|
女子跳跃
| 33米以上
| 25-32.9米
| 20-24.9米
|
《第四届全国体育大会摩托艇竞赛规程》修改条款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5月23-25日在安徽省水上训练基地举行。
八、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设一、二、三等奖。参加比赛不足4人的项目,只进行表演,不进行等级奖励。对未获等级奖的运动员颁发参与奖。
(二)花样项目按照成绩奖励:4-8人参加比赛的项目,参赛人数的15%为一等奖,3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四舍五入);9-16人参加比赛的项目,参赛人数的10%为一等奖,20%为二等奖,30%为三等奖(四舍五入);1 7(含)人以上参加比赛的项目,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三)其他项目按照成绩获得相应等级奖励(见下表)。一等奖最多2名,其他达到一等奖标准、但成绩排后的获得二等奖;如没有达到三等奖及以上标准的,成绩最好的3人获得三等奖。
项 目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男子OSY-400级10公里绕圈
| 7’20”
| 7’28”
| 7’33”
|
女子OSY-400级10公里绕圈
| 7’25”
| 7’30”
| 7’36”
|
OA级10公里绕圈
| 6’36”
| 6’45”
| 6’50”
|
OB 级10公里绕圈
| 6’25”
| 6’30”
| 6’35”
|
男子座式水上摩托障碍
| 1’36”
| 1’38”
| 1’40”
|
女子座式水上摩托障碍
| 1’38”
| 1’40”
| 1’42”
|
男子立式水上摩托障碍
| 1’46”
| 1’48”
| 1’50”
|
女子立式水上摩托障碍
| 1’48”
| 1’50”
| 1’52”
|
男子座式水上摩托竞速
| 4’20”
| 4’28”
| 4’35”
|
女子立式水上摩托竞速
| 4’50”
| 4’55”
| 5’05”
|
男子立式水上摩托竞速
| 4’40”
| 4’45”
| 4’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