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关于扩充《中国汽车工业年鉴》编委和联络员队伍并做好2010年版《中国汽车工业年鉴》有关工作的通知

  注:请不要把财务报表上千元单位当万元填报。

  企业公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制表处(室):        负责人:      制表人:      (请勿草写)
  实际报出日期:2010年        日    制表人联系电话:                传真:          

  附表3 2009年汽车工业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续)
  机统企1-1~1-3表(简表)
  企业名称:                                制表人:      制表人电话:         

  产品生产量及销售量

  应填写本单位生产的所有汽车、改装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及摩托车零部件,各类产品先列总计后列分项,表格不够请另附纸;汽车零部件与摩托车零部件应分开填报;发动机要同时填报台数和万kW数。

产品名称、型号

产品主要配套企业

产品配套车(机)型

(或改装车使用底盘)

计算

单位

本年

生产量

本年

销售量

全年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