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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训的通知

  (三)关注社会经济热点问题。结合企业改革、经济改革和会计改革等热点问题,组织系列专题讲座和互动研讨等,拓展学员视野。
  (四)以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为主导,开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系列辅导教材,形成一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教材库,并根据学科发展趋势、我国经济管理和财务会计工作的发展进程、学员参与学习的效果等情况,定期对培训教材进行充实、修订、完善。
  七、对学员的考核与管理
  (一)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负责培训期间学员的日常管理。国家会计学院应当建立学员档案,系统记载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科研等情况。
  (二)实行政府资助与考核挂钩制度。参加培训的学员,培训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其培训期间的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资金资助。未能按照规定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学习心得体会、业绩报告、专业论文、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的,视为自动放弃继续参加培训的权利。
  (三)引入淘汰机制。培训分为3个考核周期,实施定期淘汰。建立量化考核体系,根据学员在每个考核周期中的综合表现,以量化分为依据,择优选拔可塑性强、表现优秀的学员参加下一考核周期更高层次的培训。
  (四)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学员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者予以结业。学员结业时,由财政部用印、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
  (五)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取得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者,将择优聘任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标准咨询专家组成员,申请成为中国会计学会个人会员,优先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
  八、培训时间、地点与规模
  (一)培训时间。2011年9月,培训周期为6年。
  (二)培训地点。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三)培训人数。本期培训班人数为50人。

  附: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

  附表:
  材料编号:

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
培训项目申请表
(2010)

  申请人姓名:          

  所 在 单 位:          

  报 考 类 别: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所在地区或部门:        

  备 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制填写说明:
  1.表内所列项目,由申请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没有表内对应项目的,可填写“无”。
  3.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4.“学习经历”须写清楚参加历次学习(培训)的起止时间。
  5.“工作经历”含基层锻炼、挂职经历和驻外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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