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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推广使用工作的通知
(供销合字〔201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部局、中国供销集团及所属企业、各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以下简称标识)启用以来,在提升供销合作社整体形象、扩大供销合作社社会影响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力等原因,标识应用还存在使用随意、不够规范,使用范围不广、覆盖面不大等问题。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快标识推广和规范使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广使用标识的重要意义

  标识是供销合作社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供销合作社长期以来在为农服务中形成的良好信誉,已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为官方标志。加快标识推广使用,充分展示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新气象,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五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五代会”)精神的现实需要,是提高供销合作社工作标准规范、促进系统联合合作的内在要求,是营造供销合作社加快发展氛围、争取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支持的重要举措。抓住当前有利时机,集中力量在全系统特别是遍布城乡的经营服务网点大力推广使用标识,对于树立供销合作社的整体品牌形象,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社会知名度,提高供销合作社的整体竞争力和内部凝聚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战略意义。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标识推广使用工作抓紧抓好。

  二、严格标识规范,自觉维护标识权威

  (一)完善标识应用规范。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标识,本着“简洁方便、易于推行”的原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对标识及应用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制了《标识使用手册(修订版)》。通过优化图形文字比例和颜色,进一步提升了标识的美观性和易用性。为解决近几年实际使用中标识背景色混乱问题,将背景色统一为象征着“三农”、环保、健康、青春、生机等内涵的翠绿,同时考虑到各地文化差异,将深受农民喜欢、代表着红火喜庆和吉祥的鲜红作为备选色,并设计了新的辅助图形。此外,为便于推广,标识图形和文字不再使用左右组合和竖式组合,确定上下组合为唯一方式,可应用于各种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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