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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太阳山等四个太阳能光伏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宁夏太阳山等四个太阳能光伏电站临时上网电价的批复
(发改价格[2010]653号)


宁夏自治区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定宁夏太阳山光伏并网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53号)、《关于核定中节能太阳山、华电宁夏宁东光伏并网电站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59号)、《关于核定中节能尚德石嘴山太阳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宁价商发[2009]46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宁夏发电集团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宁夏中节能太阳山光伏电站一期、华电宁夏宁东光伏电站、宁夏中节能石嘴山光伏电站一期发电项目临时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1.1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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