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将于2010年4月12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8013”,证券简称为“贴债0913”,是2009年7月发行的273天期国债,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4月1日起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本期国债到期兑付债权登记日为4月7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4月8日本期国债摘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