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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林造发〔2010〕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绿化委员会、林业厅(局),各有关部门(系统)绿化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绿化委员会,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绿化委员会、林业局:
  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和科学谋划“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实现2020年比2005年增加森林面积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13亿立方米目标的关键之年。切实做好2010年的造林绿化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着力抓好春季造林绿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春季造林准备工作
  春季是造林绿化的黄金季节。春季造林的进展情况直接关系到全年造林绿化任务能否全面完成。当前,正值冬闲季节,各地要提前做好造林绿化的组织协调、计划安排、资金投入、作业设计、种苗调剂、种子处理、整地备耕等各项准备工作。北方省区要抓住当前出现明显降雪、土壤墒情好转的有利时机,提前做好苗木储藏越冬、机具检修等工作,为及时、全面开展春季造林做好准备。
  二、切实抓好造林种苗检验检疫
  加强种苗检验检疫是确保种苗质量、提高造林绿化成效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切实加强造林绿化种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实行“两证一签”制度,加强对出圃种苗的检疫监管,及时开展检验检疫,严格按照标准进行苗木分级,坚决杜绝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带病苗木、等外苗木出圃、上山和调运。凡是异地调运的林木种苗,都必须进行严格的现地检疫,严防危险性病虫害随种苗在地区间传播。
  三、着力加强新造林地的抚育管护
  各地在抓好春季造林绿化进度的同时,要对新造林地及时开展浇水、松土、除草、割灌等抚育管护工作,促进新造幼苗正常生长。要将新造林地纳入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范围,及时发现,及时处置。特别是中西部地区要将新造林地的鼠害作为预防和治理的重点。要搞好管护设施维护,加强封山护林,落实管护责任,做好防火灾、防病虫害、防牲畜破坏等管护工作,切实做到“三分造七分管”,努力提高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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