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案件执行问题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行政案件执行问题的答复
(2008年12月15日 [2008]行他字第24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08]391号《关于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案件执行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具有可执行内容的,人民法院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行政机关申请执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明确执行的具体内容。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