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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七、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惩治腐败的有力措施,也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按照中央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的通知》(中治工发[2009]13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办案力度,落实办案责任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和查办案件情况旬报制,坚决查处水利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要重点查办在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一系列重大决策过程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顶风作案、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有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安排、招标投标等以权谋私行为,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以及擅自变更规划和设计、截留挪用建设资金等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案件,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震慑作用。要拓宽案源渠道,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从突出问题排查中发现案件线索,深挖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收到的案件线索,要有专人负责,及时梳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如实报部。要加强对典型案件的剖析,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且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附件:
  拟排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投资规模

建设现状(在建、竣工、立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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