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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9年第136号――关于公布《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TSG D2001-2006)第1号修改单的公告


  修改为:

许可级别

A1

A2

B

建筑面积(㎡)

≥8000

≥3000

≥2000(其中,只生产GB14976或GB8163产品的,≥1200)



  4. 对“C2.4.2 无损检测设备”的修改

原文

修改为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均应当有满足许可产品检验的自动超声检测机组和自动涡流检测机组。

各级许可制造单位(管坯制造许可除外)均应当有满足许可产品检验的自动超声检测机组和自动涡流检测机组。



  (二)对“C7 阀门专项条件”的修改。
  1. 对“表C-33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的修改
  原表: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

许可级别

A1

A2

B

注册资金

≥2000万元

≥1000万元

≥200万元

全职员工人数

≥100人

≥40人

≥30人



  修改为:

注册资金和职工人数

许可级别

A1

A2

B1

B2

注册资金

≥2000万元

≥1000万元

≥200万元

≥100万元

全职员工人数

≥100人

≥40人

≥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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