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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印发《全国第八批(2010年)导游援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 时间安排
  (一)2010年2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旅游局(委)将推荐书面材料报国家旅游局导游援藏办公室(国家旅游局人事司人才开发处)。

  (二)3月20日,国家旅游局将援藏导游员批复名单和有关培训资料下达到有关省(区、市)旅游局(委)。请结合实际,组织援藏导游员开展思想教育和西藏导游基础知识培训。

  (三)4月15日,援藏导游员将进藏集中培训,进行岗前教育和适应性培训,重点学习国家的有关民族、宗教、外事等政策和到主要的景区实习。

  (四)10月中旬,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导游援藏办公室负责对援藏导游员做好鉴定,并由西藏自治区旅游局做好总结表彰和送行工作。

  五、 有关要求
  (一)各派出单位及各省(区、市)旅游局(委)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把选人关。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认真选拔援藏导游员,确保选派人员质量,要真正把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硬、业务能力强、健康状况好、热爱西藏旅游业的导游员选送到西藏。各省(区、市)旅游局(委)要组织援藏导游员(含储备人员)集中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关心援藏导游员入藏后的工作和生活,做好援藏导游员返程后的总结工作。

  (二)西藏自治区旅游局要组织、督促各受援单位积极做好援藏导游员入藏后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切实承担起援藏导游员的管理工作,并要配合国家旅游局导游援藏办公室根据各受援单位的实际对援藏导游员统筹调配。

  (三)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安排,加强配合,相互支持,努力克服遇到的困难,积极协调解决矛盾和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导游援藏工作任务。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人才开发处联系人:赵洪青、耿东明
  电话: 010-65201924、65201925
  传真:010-65201900
  E-mail:pxc@cnta.gov.cn

  附件:1、《2010年援藏导游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0援藏导游员推荐汇总表》
  附件:3、《2010援藏导游员备案表》

  附表1:
  2010年援藏导游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省区市

选拔名额

语种

1

北京

6

日语2人,德语1人,西班牙语2人 ,意大利语1人

2

上海

6

日语3人,德语1人,西班牙语1人 ,意大利语1人

3

天津

3

英语2人,日语1人,

4

河北

4

英语2人,法语2人,

5

山西

3

英语2人,日语1人,

6

辽宁

5

俄语2人,日语1人,朝鲜(韩)语1人

7

吉林

4

俄语2人,朝鲜语2人

8

黑龙江

4

俄语2人,朝鲜语2人

9

山东

5

英语2人,日语2人,法语1人 ,

10

安徽

4

英语3人,日语1人

11

江西

3

英语2人,日语1人

12

江苏

5

英语3人,日语1人,德语1人

13

浙江

5

英语3人,德语1人

14

福建

4

英语3人,日语1人

15

湖北

5

英语4人,日语1人

16

河南

5

英语4人,德语1人

17

湖南

4

英语3人 ,日语1人

18

广东

4

英语3人,日语1人,法语1人

19

海南

5

英语5人,

20

广西

6

英语4人,日语1人,德语1人

21

四川

5

英语2人,日语2人,德语1人

22

陕西

5

英语2人,西班牙语1人

合计

100

英语50人,日语20人,德语7人,法语6人,俄语6人,朝鲜(韩)语5人,西班牙语4人,意大利语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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